基建能源处职责(一)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基本建设的各项规定,制定和落实基本建设各项规章制度;(二)负责基本建设和维修项目的全面管理工作;(三)负责给排水、排污、供电、暖通系统运行、保养和管理,能源数据统计分析工作;(四)负责通讯、有线电视、网络系统的管理和维修;(五)负责安防、消防、电梯、压力容器等设备器材的检验、维修、养护;(六)负责对相应物业服务项目日常管理和考核,办理物业费拨付手续;(七)完成其他交办工作。